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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写作的“虚”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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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法制新闻写作中,真实是第一性的,虚化则是写作技巧,外在形式,它服从于客观事实,为事实所左右,正确地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可使法制新闻吸引广大受众,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相反,则会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
作者 胡庆军
机构地区 天津市大报社
出处 《中国地市报人》 2001年第5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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