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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退一步天地宽——厦门市税利分流改革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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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1月1日起,厦门市对市属预算内的国营工业企业全部按照“降低所得税、取消调节税,改税前还贷为税后还贷,税后利润承包上交”的改革试点方案进行改革(以下简称税利分流改革)。经过三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改革初步调整和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财务分配关系,既稳定了财政的收入,又使职工得到实惠,企业的发展后劲得到大大的加强,成效是显著的。为此,厦门市从1991年开始,继续完善和推广这项改革,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反映,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
机构地区 厦门市体改委
出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1991年第11期27-28,5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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