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惠国待遇是关贸总协定的核心条款,是货物贸易制度乃至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它是关贸总协定奉行的非歧视原则的最重要体现,禁止成员方政府以关税、数量限制等手段对来自不同成员方的进口货物产品实行歧视,而是使它们在成员方市场上得到平等的待遇.成员方同类产品之间的平等是最惠国待遇的本质所在.研究实施最惠国待遇原则有两个方面,第一是它的法定范围,第二是它的例外.
出处
《电器工业》
2001年第2期35-36,共2页
CHINA ELECTRICAL EQUIPMEN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