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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对合资企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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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苏联有关合资企业的组建和在苏联境内进行营业活动的规定生效于1987年1月1日。根据该规定,合资企业可作为合法实体而存在,可自行商定经济交易,设独立的收支帐,实行完全成本会计,货币支付,资金自筹。
作者 王智刚
出处 《建筑经济》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32-33,共2页 Construc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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