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专业委员会 (简称专委会 )负责研制 ,专委会自 1981年成立 ,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 19项标准 ,其中国标 14项、行标 5项。已通过专委会审查待报批的标准有 9项 ,已立项正研制的标准有 10项。国外以法规形式出现的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较少 ,日本 1976年、德国1991年发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类似诊断标准。专委会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 老标准的修订。 2 放射性疾病体系表的修订和标准的完善。 3 新标准的研制 ,重点是放射性组织器官损伤和放射诱发肿瘤标准的研制。
出处
《中国辐射卫生》
2001年第1期44-4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