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国际比较和国内不同开发主体的比较两个层面,用五个“差距”概括了我国新药开发主体的基本特征。指出:我国新药开发实力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决定了我国新药开发必须采取分两个阶段发展的战略。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而我国医药企业内部和研究院、所内部的差距、企业与研究院、所之间的差距,以及我国现存新药开发体系与未来科学合理的开发体系之间的差距,决定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要以不同的方式,组织协调企业和研究、所之间的关系。本文还分别对我国新药开发每个阶段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两个阶段需要共同注意的策略性问题也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