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古往今来,在人们的观念中,犯罪是一种绝对的恶,犯罪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灾难,给被害人造成难以挽回的物质损失和不可抹去的心灵创痛,犯罪破坏社会秩序,打乱社会和谐,冲击社会伦常,腐蚀人们心灵,犯罪分子则都是一群有别于常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另类,他们不是野兽就是怪物。出于本能的义愤,民众对犯罪深恶痛绝,必欲除尽而后快。出于政治统治的现实需要,政客们往往也不遗余力地以致力于严厉打击犯罪甚至许诺以消灭犯罪来争取选民对自己的支持;甚至本应抱持中立、独立和理性立场的学者们。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1-19,共9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