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种观念渊源于何时,我们现在无从考证.但是说,这种观念不但古已有之,而且在现今社会,在人们的内心仍然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应该是不会错的.当一个人杀了别人的时候,人们往往认为应该一命抵一命,特别是当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时,社会舆论总是群情激愤,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种激愤的舆论往往最终影响,甚至是决定着司法审判的结果.当我们透过这种激愤的情结来探求其心理本源时,可以发现,其实质是一种渊源于原始社会的"复仇"观的显现.
出处
《犯罪研究》
2001年第1期15-19,共5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