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决策目标的界定。国有企业改革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一个局部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无疑,其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也是为了使整个社会和社会体系向着更美好、更人道的生活迈进,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自尊和自由。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国有个 要能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作出贡献,在社会和人类的可结续发展、国家的繁荣富强、经济系统的稳定、社会体系的协调运行中起到中坚的作用,国有企业就应该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控制力的,占有主导地位;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本身客观需求(比如公共事业、福利和公益服务),国有企业在某一历史阶段可能必须占有主导地位,而这一问题,取决于其对社会总目标的贡献,也就是看其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合理性和先进性。
出处
《企业世界》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30-3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