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带岭林业实验局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先行局”之一。按照林业部对“先行局”实行按伐区拨交立木蓄计量提取林价,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规定,在总结前两年模拟林价运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紧张、有秩、充分的准备,实现了从1991年1月1日起实行林价制度的正点运行、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全年计划生产商品材17万 m^3、森林资源蓄积消耗27.4万 m^3,蓄积出材率62%,计提林价款1511.45万元,消耗蓄积平均单位林价55.17元;木材单位林价成本88.91元。截止1991年3月底,已拨交蓄积212064m^3。
出处
《林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5期20-25,共6页
Forestry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