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递耗资产是指矿藏、石油、天然气、森林、淡水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因不断被挖掘、开采、砍伐等而逐渐消耗,其价值也随资源储存量的消耗而不断减少,最后枯竭,故称之为递耗资产.因递耗资产属自然资源,不是劳动创造的产物,故有些人便认为它不具有价值,不能列为资产,对其耗用也毋须偿付任何费用.因此,我国长期以来在理论上否认自然资源具有价值量——实务上实行无偿开采,财务上不作为资产进行管理,会计上放弃核算,从而弊端百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笔者针对递耗资产的特征,就其管理、开发和利用谈点一孔之见,恭请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