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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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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4年中央1号文件又明确指出: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组织为农户服务的工作上来,首先要做好土地管理;其次要管好水利设施和农业机械,组织植保、防疫、推广科学技术,兴办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其它产前产后服务,同时指出:不仅要依靠本身的力量,更重要的是要扶持各种服务性专业户的发展,并同供销社、信用社、农工商联合公司、多种经营服务公司、社队企业经理部、贸易货栈以及农林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农业机械站、经营指导站等企事业单位联系,协同工作更好地为农户服务。这就明确的指出了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由于我们认识和理解的偏差以及工作中的某些失误,致使双经营中的集体经营层次薄弱,不少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处于无能力服务或无服务状态,社会化服务也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生产需要,严重地制约了家庭经营积极性的发挥。因此,深化农村改革重点就是增强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和社会化服务功能,这是因为:首先,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一家一户能办的事由农户去办,调动家庭经营的积极性;一家一户不能办的事由集体来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统分结双层经营。其次,从发展农业生产面临的矛盾看,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统的功能,是促进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力杠杆。第三,从农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条件看,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增强统的功能是改变农业基础建设落后局面,增强农业后劲的重要保证。
作者 卢凤岫
机构地区 佳木斯市政府
出处 《农村展望》 1991年第2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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