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9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按照地区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中心,狠抓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下大力量开展创建文明财政所和文明股(室)活动,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路子,活跃了财政工作,促进了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县局连续4年被县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系统27个股、所中有6个股、所连续3年被地区评为先进集体,有7个单项工作连续4年在地区评比中获将,有15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县以上表彰,其中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7名同志被地委、行署和地区财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10名同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各种先进、模范荣誉称号和给予记功晋组奖励。
出处
《河北财会》
1991年第5期27-29,40,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