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我们针对新时期财政工作的特点,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下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观念,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财政工作和经济事业的发展,财政收入在1986年1500万元的基础上,1990年达到2596.9万元,年均递增300万元,每年向国家上缴700多万元,几年来,省地报刊、电台先后三十多次报道我县财政工作经验,并多次被省、地、县评为财政工作先进单位。1986年被地委、行署命名为“地级文明单位”,1990年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