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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与不动产登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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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不动产交易主要是指不动产的买卖、赠与、交换、预售、抵押、租凭等。因此而签订的合同统称为不动产交易合同。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变更,依法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到指定的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与不动产交易合同的登记,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动产交易合同效力与登记是一种什么关系,目前司法界和学术界都有不同的看法,为此,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作者
高怡南
机构地区
广东省公证处
出处
《广东法学》
2001年第2期47-49,42,共4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
关键词
不动产交易合同
法律效力
不动产登记
商品房预售合同
备案登记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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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学
2001年 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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