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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连环替代法与因素分摊法——兼与张昌仁、潘俊玲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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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连环替代法的弊端表现在共同影响额是由排列在后面的因素单独负担的,因素分摊法避免了连环替代法的不足。在共同影响额在各因素间的分摊方法上,并进式因素分摊法是科学的,而差额比例分摊法是不科学的。从科学性和实用性两方面考虑,如影响因素为两个时,应采用并进式因素分摊法;如影响因素为三个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连环替代法与并进式因素分摊法两种方法中的某一种:如影响因素为三个以上时,则应采用连环替代法。
作者 舒敏
出处 《吉林财贸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65-7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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