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或者说较完备的产品责任法(包括涉外产品责任法),但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涉外产品责任事件(即当事人、产品、产品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与外国发生联系的产品责任事件)却已大量发生,并将越来越多。对此,我们不仅不能回避、不管、相反还应该对其进行更加慎重、认真的处理,以确保我国的利益和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以及对外经济贸易交往活动的顺利开展。那么,在现有条件下,怎样才能处理好有关我国的涉外产品责任问题呢?笔者认为,我们似可采取如下一些具体的方法和对策。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北大核心
1991年第8期29-35,41,共8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