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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煤矿维简资金办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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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煤矿维简资金几个问题的探讨1.确定维简费范围基本原则的建议。维简费是保持原有生产能力最重要的因素,必须结合煤矿的特点,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充分保证;资金的提取要相对稳定,必须满足煤矿维持再生产所需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据此原则,凡生产上已发生的与维持再生产有关的费用,均应纳入维简资金范围。但不能把维简资金当成一个“大口袋”,把什么费用都往里装,诸如煤炭科研、铁路技术改造等费用支出,应单提单列;其它与矿井生产能力无关的税、费等,应直接进成本。这样才有可能满足正常生产工程接续和设备更新的需要。因此建议,煤矿某项费用是否纳入维简资金范围,应以是否与维持矿井生产能力直接或间接有关为原则。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4-6,共3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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