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走出困境的出路,就在于突破现存的体制框架,建立起中央与地方相对独立的分级财政,实行分税制。在此基础上,对与现代商品经济发展和我国具体国情相适应的分税制模式,进行了总体设计。作为长期目标,应选择彻底的分税制,即实行税种基本分开、立法基本分开、管理基本分开,从而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纳入到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作为中期构想,则应在抓好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从分类分成制过渡到分成分税制,从而把改革的彻底性与渐进性结合起来,力图保证现存体制向目标体制的平滑过渡。
出处
《经济纵横》
北大核心
1991年第2期1-6,共6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