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代蒙古民族是游牧民族 ,他们利用草原饲草资源从事畜牧业生产 ;冬春季节 ,他们又以狩猎业为辅作食物补充。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 ,早在习惯法时代 ,他们就非常重视草原的生态保护。进入阶级社会以后 ,蒙古族奴隶主贵族和后来的封建统治者 ,继承、增补和发展了古代蒙古族的“约孙”(yusun习惯法 ) ,把草原生态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古代蒙古族生态保护的法律规定给我们极大启示 ,蒙古民族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1年第3期34-36,共3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