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世界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作为知识经济核心的高科技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高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对现有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对提高整个社会经济效益和效率,对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及增强国民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高技术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银行及其他传统的投资主体对这方面的投资较少,仅仅依靠国家有限的财政资金又远远满足不了高技术产业化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因此就必须研究、开发新的投融资机制,风险投资也就应运而生了。各国发展实践证明,发展风险投资事业是许多国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成功之路。为了顺应世界科技发展的趋势,适应全球化竞争,促进我国工业产品的竞争力,改善我国的产业结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我国也应该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然而,我国的现行税制却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存在着诸多的弊端。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并借鉴国外有关做法,提出切合我国实际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33-37,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