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一直在逐步探索中:1996年国债开始尝 市场发行,部分国发行利率实行市场招标,同年6月,同业拆借利率放开,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决定;1998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实行利率招标;1998年10月和1999年9月,央行两次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外资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同年10月以进一步放开对保险公司5年以上、3000万元以上存款的利率;随后,对股票质押融资及其利率确定也在原则上放松了管制。从2000年9月21日起,放开外币货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方式。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直辖市确定。300万美元以上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其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调确定,这一改革措施的出台,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的历史性一步,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深化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中,作为资本的价格,利率通过对资本的配置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市场形成利率的机制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在产品市场价格理顺后,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是我国经济市场化的必然选择。从金融深化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金融业应对WTO的重要内容。那么,作为外币利率市场化的主要参与者--商业银行,净如何面对这一新的挑战?
出处
《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期13-16,共4页
Modern Commercial Bank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