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我国乡镇企业获得迅猛发展,到1989年,全国乡镇企业已达1800万家,乡镇企业总产值达7530亿元,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1/4,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为5180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相当于1980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十年来,乡镇企业已向国家交纳1480亿元税金。这说明乡镇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张发展,国家与乡镇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日益显得重要起来,它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乡镇财政自筹收入以及乡镇企业积累和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当前,在处理国家与乡镇企业分配关系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新情况。
出处
《财政》
1991年第2期63-64,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