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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两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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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8年开始实施《现金流量表》会计准则以来,企业单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过程中最感困难的是两大基本项目的资料如何取得:一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的现金;二是购进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无论流通业还是制造业,其购销业务都很频繁,直接取得资料非常困难。准则指南中介绍了工作底稿法,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入手,通过编制调整分录来计算出该项目的数字。这些调整分录较抽象,而且需逐项对利润表和资产表各项目进行调整,有些对编制现金流量表没有作用的项目也要调整,另外,指南中也介绍了两个基本项目的计算公式,但是并没有将一些特殊事项考虑齐全,特别是购销环节的增部也允许并入这两项后,原公式就显得不够合理,为了使广大会计人员能方便地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公式计算取得这两项数据,本文试图在原公式基础上作调整。力求说明公式中各项目的构成原因及资料取得方式。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01年第2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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