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环境合作在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中是独一无二的 ,其 1 994年以来的环境合作具有六个特点 :高度尊重成员国主权 ,环境合作的目标明确、主导机构完善 ,环境合作的计划指导 ,注重广泛的宣传和公众参与 ,强化环境法规的有效实施、争端解决机制明确 ,重点加强墨西哥的环境工作。同时环境合作中还存在环境合作委员会与 NAFTA机构之间缺乏实质性合作。
出处
《当代亚太》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6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Pacif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