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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执法实践谈化妆品标签标识de正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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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盘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批发零售的化妆品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化妆品标签标识存在着很多问题,一些生产厂家没有真正理解GB5296.3-95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误以为标签标识的项目内容齐全就符合要求,其实这是个误区。在检查中发现标识存在着如下问题: 1、虽有商标,但不是本产品商标,而是冒用名牌商标; 2、产地不详; 3、无中文说明; 4、执行作废标准,乱用标准,标准不标年代号;
作者 王成信 陈越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1年第5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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