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2年,美国首次报道儿童艾滋病(AIDS)。美国疾病控制中心(CDC)将儿童AIDS 定义为:13岁以下,以细胞免疫缺陷所致的条件性感染或肿瘤为特征的疾患,并排除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或其他先天性感染以及曾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儿。1985年修改定义,将一种不见于成人的慢性肺部疾病儿童淋巴样间质性肺炎包括进去。符合以上标准的儿童 AIDS 患者可能占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一小部分。
出处
《国外医学(皮肤性病学分册)》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37-38,共2页
Foreign Medical Sciences(Section of Dermatology and Venere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