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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与利益是调整国合商业关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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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要调整好国合关系,关键是找准处理二者关系的准则:国合商业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中的责任和利益。我国社会主义商业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组成,分别对城乡市场的供给负责,形成一个完整的商业服务体系。国营商业着重对批发和城市市场负责,供销社则主要对农村市场负责,从而共同对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负责。国合商业同是社会主义商业的主体,地位同等,
作者 李志东
出处 《商业经济研究》 CSSCI 1991年第9期28-29,共2页 Journal of Commercial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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