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北省应城市黄滩镇刘垸村始终坚持三个'不变'减轻农民负担,自1985年以来,全村农民负担总额一直保持在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左右。一、坚持各行各业共同负担不变,平衡种植业与其他行业的负担关系。刘垸村从1985年起,无论是种田农户还是手工匠人、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工厂,都同样负担地方统筹和集体提留。具体办法:一是三项提留和五项统筹总额按人头负担70%、按田亩负担30%的比例提取,并一定6年不变。二是手工匠人和办家庭工厂的农户,除按人头负担外,还按行业负担提留。全村从事篾、铁、木手工生产和办家庭粉笔厂的280多户。
出处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1年第7期35-35,共1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