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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四小”机电产品出口鼓励措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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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 1.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韩国的出口生产企业和商社都可以将其为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和档次,改进款式,人才培训费用一并纳入准备金范围内,税前提留; 2.融资优惠:韩国银行(无论是政策银行还是商业银行)贷款的第一条件是出口额,并给予出口生产企业和商社越来越多的海外融资权。韩国允许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外设金融公司、出口分期付款销售公司,允许外贸公司、生产企业在规定的发行量限度内,以优惠条件发行债券,以提高资金吸引力。
作者 王秀 宋宏军
出处 《世界机电经贸信息》 1994年第8期9-9,共1页 Trade Information of World Machinelectron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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