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后简称'强制性条文')是我国建设工程法制建设和质量管理的一件大事,它具体明确了工程建设标准中属于法的内容和要求。第一批强制性条文,采取了在现有标准中摘编的办法,进度快、质量也比较好,及时满足了工程建设当前的需要;下一步面临的问题将是如何在新编或修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编写好、管理好强制性条文,如何在第一批条文编写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使之更加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01年第3期23-24,共2页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