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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龙头企业就没有吕梁经济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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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发展成形,市场运动和变化日益复杂化、剧烈化,对作为市场主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取向、规模、素质等多方面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者、小规模低素质的经营者,很难进入大市场、适应大市场,取得可观利润,取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存和发展权。这个问题在我区表现得忧为突出。比如农业方面,由于农民生产与市场联系困难,存在着盲目性,就出现“卖难”、“卖低”问题。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农村产品的经营者规模小、素质低,导致其只能出卖原始和初加工产品,进行简单的经济活动,大量的利润游离于生产者之外,游离于区际之外。比如工业方面,由于缺少在规模、技术、产品方面堪称一流的龙头企业,导致短缺的资金更加分散,先进的科学技术无力运用难以推广,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低于,外销和出口能力弱小,应该得到的利润大量流失。正如《国是论衡》系列丛书中指出:吕梁是换着金碗讨饭吃。那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必须建立我区自己的龙头企业,依靠自己的龙头企业。必须通过有足够辐射能力的龙头企业来外联大市场,内外小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通过龙头企业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来取胜市场竞争,抵御市场风险。必须依靠龙头企业来引导经济,使我区经济走向规模化、有序化、集约化、现代化。从而实现我区经济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否则,我区经济只能是一种被动吃亏的经济,一种带有“殖民性”的经济。一句话,有没有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状况如何,代表了一个地方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决定了一个地方未来经济发展的态势。
作者 闫建新
出处 《山区经济》 1999年第5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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