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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与纪检联合办案案件中自首的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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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司法机关借用两规手段与纪检机关联合办案的情形大量存在。本文所探讨的问题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在立案前(因为联合办案多出现在初查阶段)借助纪检机关的两规手段而与纪检机关联合办案中,涉案嫌疑人在此期间如实供述罪行并接受法律的制裁时,这种行为是否认定为自首。 目前在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看法不一,大多数都不把这种情形作为自首处理,其主要依据就是其虽如实供述,但其是在组织对其采取两规措施后被迫如实供述的,不是自动投案,不具备自首的构成要件。
作者 谢小剑
出处 《检察实践》 2001年第3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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