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检察行政装备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检察行政装备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检察行政装备建设仍存在着困难和不足。无论是现有的技术装备,还是现代科技含量都距离实际需要有一定的差距。具体来讲,办案用房和技术用房还没有形成规模,专业技术功能不够完善。由于受现有交通工具总量限制,主要业务科室办案用车的需求尚未满足,且囚车短缺,侦查工作和诉讼活动应具备的设备都有待更新和增加。开展检察业务所必须的技术和通讯设备的缺口仍然很大。由于地方财政负担较大,长期以来,很少有争取到相对比较固定业务专项经费的院。由于按高检院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虽然同级财政部门每年都为检察机关追加一定数量的资金,但还是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资金缺口较大而导致的干警垫付差旅费以及机关外欠款现象还普遍存在。上述困难和不足一定程度上仍然制约着检察工作的开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是行政装备工作所面临的一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