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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侵犯公民名誉权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On the recompense responsibility of spiritual injury and reputation right of civil invaded by administrative o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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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制度并未在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中确认精神损害赔偿,但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构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并造成精神损害。在确立法治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行政侵权赔偿中肯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平衡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在全社会确立民主法治意识。
作者 何峻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1年第4期31-34,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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