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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刑法的哲学基础与结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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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方刑法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分别以抽象人本质观和实证人本质观为其哲学基础。在刑法体系上 ,客观主义是行为与行为人和罪与责抽象统一的“罪———刑”体系 ,主观主义是行为与行为人和罪与责主客观分裂的“罪———责———刑”体系。两大学派理论上的唯心主义片面人本质观决定了西方刑法体系上犯罪与责任不能真正统一的深层结构矛盾。
作者 于跃江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153-157,共5页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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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意)切萨雷·龙勃罗梭.《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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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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