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管理公司追偿债务诉讼中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出处
《当代法学》
2001年第7期F003-F003,共1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
1褚军尧.资产保全的法律属性探讨[J].浙江金融,2000(11):44-44.
-
2张杰.银行信贷资产保全中的诉讼时效[J].律师世界,2000(9):25-26.
-
3李照明,石光明.保证期间的终结及资产保全[J].中国城市金融,2004(6):63-64.
-
4江建英.关于《破产法》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几点思考[J].当代经济,2004,21(7):66-67.
-
5张明宏,蒋伟革,杨胜永.论诉讼时效在金融业务中的运用[J].广西金融研究,2001(3):41-42.
-
6贺羽,黄贤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法律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4(6):232-234. 被引量:1
-
7邵金水.银行资产保全代位权行使之探析[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3(2):60-62.
-
8陈晓.代位权与银行资产保全[J].中国金融家,2003(5):62-63.
-
9黄贤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法律思考[J].华南金融研究,2003,18(2):57-60. 被引量:1
-
10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自测试题及参考答案[J].财务与会计,2012(9):6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