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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如何应对欧盟的反倾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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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是对中国提起反倾销最早、最多的地区。从1979年到1999年的20年间,欧盟对中国产品反倾销达82次,影响我国约10%的出口,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超过30亿美元,这仅仅是对当年涉案金额的粗略估计,如果算上生产企业此后蒙受的间接损失,数额就更为巨大,如欧盟对中国彩电征收的高额反倾销税,基本上将中国彩电挤出了容量达2900万台、其中一半需要进口的欧盟市场,而在1993年以前,中国每年向欧盟出口的彩电都有100多万台,欧盟对我反倾销呈不断加剧的趋势,1990年以来,欧盟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占其调查总数的70%以,仅1999年对华的反倾销立案就有十多起,涉及黄磷、中厚钢板、马钢管件、多14时彩色显像管、CD僵、自行车零部件等产品,总计价值近3亿美元,2000年,我国被欧盟确定征收反倾销临时税或最终税的产品新增十几种,涉及自行车产品、焦炭产品、除草剂、氨基乙酸、头发刷产品,延展性螺纹铸铁管筒装置,环形捆扎装置、电子秤、碳化硅产品,同时确定对产自我国的钼钢产品、荧光花岗岩石、模氨酚、氧化锌等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反倾销已成为为我国产品出口欧盟的重要障碍。
作者 田正育
出处 《经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5期20-22,共3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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