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建制,主要业务是负责深圳口岸和特区检查站的联检场地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及房产、物业、供水供电、卫生绿化和保安的管理服务工作,为了确保口岸的安全畅通和设施、设备的完好,每年投入各口岸和特区检查站的设施设备维护和联检场地维修的资金达几千万元,以前,他们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的事后审计,难于实现审计目的:一是对工程进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罅和纠正,使企业蒙受不应有的损失;二是纵然事后查出问题,进行了制裁,但问题已既成事实,造成的损失浪费也难以拘回,处理纠正起来难度大得多;三是事后审计方式,把审计人员完全置于超脱的第三者,成了只查错不防弊的旁观者,基于上述原因,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层为了用好这部分资金,防止资金流失和漏洞,于1996年开展了事前工程预结算内部审计业务,充分发挥内审在过程监督和控制方面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