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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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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认为 ,我国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应包括国有企业 ,同时指出现在的中国 ,既要注重发展规模经济 ,又要反对和防止垄断。作者主张反垄断法立法主体应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还主张我国应设立国家反垄断委员会 ,作为反垄断法的专门执行机构 ,以更有力地保障反垄断法的贯彻实施。
作者 朱彦
机构地区 江西省计生委
出处 《求实》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43-45,共3页 Truth Se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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