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依法治国与行政法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理国家、社会的理论和原则,即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实行“法的统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社会。社会主义的属性规定人民当家作主,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归人民,因此必须依法治国。一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组织都必须依法办事,社会主义的中国也必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社会,才能实现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在1996年对依法治国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出处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1期122-123,共2页
Journal of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