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底福州市放开粮食销售价格和经营后,私营粮商米贩经营有较大的发展,在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粮食流通格局形成后,为适应粮食大流通发展的需要,1999年福州市粮食局通过筹资,租用原东站煤场闲置的105亩场地,新建大型粮食批发市场(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和螯峰洲1500平方米的食用油批发市场。去年初,先后开业运营,粮食批发市场不仅为经营户提供全天候的保安服务,保障货场安全和交易秩序,还为粮食经营户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信息等服务与行业管理,搞活粮食流通,粮食批发市场年交易量约5亿多公斤,占全市粮食流通量48.6%;食用油年交易量1000多万公斤,占2一市流爱量25%,对稳定市场粮价,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和促进粮食生产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多渠道粮食批发领域由于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无序与不规范的问题,现象之一,从省内外产粮区入榕的粮食在场外交易的数量还占很大的比例。现象之二,有时也出现劣质、变质米面流入市场。最近,市有关部门对面粉增白齐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除福州市面粉发公司的“茉莉花”牌面粉和元洪面粉公司“石竹山”、“营多”、“融福”牌面粉卫生指标符合标准属安全食品外,同安广益粮食加工厂的“中筋粉心粉”、南安市华兴集团面粉公司的“特制精粉”、山东东平面粉公司的“恒洁一号”和“恒洁王”等面粉的增白齐用量超过国家标准,对人体有害,现象之三,大米“标识乱 ”,现在市场上小包装大米商标又多又乱;真正有商标注册的只有福州大米厂和元洪中汇米业公司等几家,有的“三元”包装大米,里米也有混杂的问题,从粮食流通无序现象分析,在批发市场外交易的多属一道粮食米贩,对国家粮食税收流失也不可抵估992-96年期间,粮食与工商等部门认真配合管理市场,在实施市政府《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理规定》时,通过开具粮食进场交易准运证,市税务部门依托批发市场五年收取通过铁路入榕的粮食税1700多万元,这几年由于粮食在市场外交易问题认识不统一,粮食税收流失,包括闽江、峡南水上来粮(每年也有20万多吨)一直也未很好征税,97年以后每年至少流失税收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