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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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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实务中,委托收款单据通常有两种填法,一般银行都予以接受。如 A公司在 A 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一笔,金额100万元,最终收款人 B 公司开户行为 B 银行。B 银行在缮制委托收款票据时,两种填法如下:一、委托收款付款人、付款帐号、付款人开户行与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一致,即付款人为 A 公司,付款帐号为 A 公司帐号,付款行为 A 银行。二、委托收款时付款人填列为 A 银行,付款帐号为空,付款行同样为 A 银行。填法一有 A 公司、A 银行、B 公司、B 银行四个票据关系人,填法二则只涉及 A 银行、B 公司、B 银行。从经济关系上讲,票据的最终付款人为 A 公司。
作者 林汉军
机构地区 江山支行
出处 《国际金融》 北大核心 2001年第7期67-67,共1页 Internation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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