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走进市场,对当今中国意义重大。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如此,于培育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也如此。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中,中央把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集体建设用地资本化运作,将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手段。此前,作为土地制度创新的内容之一,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早有实践,而芜湖则是国土资源部第一个也是唯一的试点。田凤山部长指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国土资源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之一,要始终把着眼点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上,保证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给全国提供经验。李元副部长论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意义时提出,这是当前正确处理国家和农民利益关系的关键,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利于降低政府对城市建设的一次性投入,可以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产权的实现形式、土地收益的分配、征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据粗略统计,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在2.7亿亩左右,由于普遍存在低效利用的问题,这部分土地的挖潜,将是今后满足城乡建设用地新需求的主要途径。在尊重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在规划用地原则的引领下,集体建?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7-1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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