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金活动和财务管理是贯穿企业全部活动的中心环节。当企业产权清晰和两权(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后,为了投资者投入资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如何有效地实施财务监控也就成了必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几年来企业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除了在国家决定由中央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中,应按《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以外,在非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中,实行财务总监制是较好的一种方式。据各地试行的情况报导,凡是已建立财务总监制的单位,在防止或罅重大财务事项的失误、约束与纠正财会行为违法违规、对企业财务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审核与评价、推动和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等不同方面,都收到一定程度的成效。财务总监制将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试行财务总监制(或称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方式与做法并不一致,但都有一些感到较难处理好的问题,尚需系统的总结,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