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社会主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具有的特点 我国正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必须要对原来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不分、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作用,使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的情况得到彻底改变。而使企业成为组织社会生产和流通的基本单位,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体地说:首先,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具有生产支配权、市场应变力和独立的经济利益。其次,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摆脱各种依附,面向市场。再次,使企业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经济法人,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财务支配权和人事管理权,同时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
出处
《科学与管理》
1996年第4期42-42,共1页
Science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