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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所税征税范围须弄清的几个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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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分项征收,即将分别列举的各项应税所得按照规定不同的计税方法征税,由于有些应税项目的某些特征比较接近,容易混淆;个人所得税与其他个别税种之间也有些交叉之处,这样很容易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难以辨别某项应税所得而造成多缴或少缴税款。同时,各个应税项目之间税率高低、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不同,有些纳税人故意混淆其所得的性质,避重就轻,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笔者认为在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时,必须划清以下几个界限。
作者 徐双泉
出处 《税收征纳》 2001年第5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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