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保护金融债权已经成为各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中的重要任务,为什么要提出保护金融债权呢?这种提法有两层含义:“其一,金融机构往往是守约的一方,却常常因为合同相对方的违约而使其债权无法得以清偿,法律应当保持无过错的一方,其二,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承担着支付存款人债务的责任,一旦金融债权得不到保护,就会引发社会的信用危机,因此保护金融债权具有特殊的社会意义,新疆农分行营业部为了切实保护债权,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力度,2000年10月他们组建了债权追偿组,2001年3月30日,又在原有的资产风险监管处基础上,成立了风险资产经营部、经营部的主要任务是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社会监督等手段集中清收不良贷款,保护债权,半年多来,他们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清收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