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90年代特别是“八五”期间,由于经济过热、贷款管理偏松、行政干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大量沉淀。为防范信贷风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九五”后期开始逐步压缩基层行贷款权限和范围,象白城市这样的欠发达地区,辖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除消费贷款在限额内受单笔额度控制可以自主审批发放外,其余贷款基本无审批发放权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权限集中,对减少贷款损失,规避金融风险,无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相应产生了一些问题和影响,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金融的良性发展。
出处
《吉林金融研究》
2001年第8期3-4,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