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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政复议决定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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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价格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通过对复议案件的审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处罚决定,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判断和处理,叫做价格行政复议决定。由于价格行政复议决定在内容上是对有争议的处罚决定作出判断和处理,因此,对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的审查认定不同,决定了复议决定在内容上呈现出多样化。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价格行政复议中大体有如下几类复议决定:一、决定维持处罚决定。复议机关经过审理,认为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
作者 韦大乐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4期38-40,共3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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